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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5-02-12 浏览次数:255
空军军械通用装备军事代表局根据局计[2007]145号《下发<二○○七年空军军械通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计划>》的要求,自2007年12月13日起,对我公司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总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,审查组最终认定我公司通过审查,具备装备研制、生产和维修的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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